奇幻小说网 > 奇幻小说 > 九州·旅人 > 安得返魂香一屡---《柏舟》

朱缨

开了店门不太久,三三两两坐在厅堂里的客人就被门外雷鸣般的马蹄声吓了一跳。有嗓门特别大的令兵一路来来回回地高喊:“即日宵禁,日暮闭门,擅出者死!”晋北法酷治严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,但是大白天里靖安司的兵马在城中要道奔驰设卡还是让人意外。自秋氏失国以来,雷千叶苦心经营,晋北与天启和周边诸国的关系都很稳定,没有什么迫在眉睫的战事。何况就是有战事,耳目灵通的商人们也该早知风声。可眼下阖城戒严宵禁的架势,不是要打仗又怎么解释呢?客房里的客人也跑下来打探消息,厅堂里忽然都是人,乱哄哄的一片。

不多时,还真有了消息。昨夜投店的一个客人带来了耸动的字眼:“朱缨。”“不可能吧?!”尽管外面的紧张的气氛是符合这个流言的,还是有人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。“大白天闯秋叶,太离谱了吧?不怕诛族么?”“是假的我把这颗头割给你。”那个客人脸涨得通红,用手在脖子上划了一下,“那个朱缨离我就这么远……”他比划着,“肩头的红布带看得清清楚楚。”“吓!不早说。”他身边的人连忙后退了几步。

“我们中间还有好几个人,好几个人,”他连忙解释,“都看见啦!离他最近的那个逃都来不及逃,我可是没有沾着他。”“什么是朱缨啊?”纷乱的气氛忽然被胖子饶千石无知的问话给击破了。大家都目瞪口呆地望着胖子。胖子有些脸红:“做什么做什么?你们个个都知道啊?肯定有不知道的……我们宛州又没这个朱缨。”“宛州怎么就不知道?我就听说过。”有人出声反驳。

“反正我们青石没有。”饶老板开始耍赖。

“咳咳,”那个带来消息的客人清清嗓子,“宛州人不知道也不奇怪,那地方也没有温疠这号索命的病。也罢,我就来讲讲清楚。”朱缨被称做一族,其实未必是血缘的族别。

说白了,朱缨都是有病的人。澜州有种奇怪的温疠,得病的人身上会长出一个个白点。病久了,白点长成白斑,有白斑地方的骨肉就开始腐坏,而病人竟然没有知觉。若是白斑长在手脚上手足就会脱落,长在身上也是一般。所以得了温疠的人往往形容恐怖,这里那里少一块骨头一块肉的。这个温疠没有办法用药石医治,也不能用秘术应付。得了病的人只有慢慢腐烂,最后死去。整个腐坏的过程,自己都意识不到。

最要命的是,没有人知道这个病是怎么得的。一般人相信这是暗月的诅咒,因为做了极可耻的事情才获得,不能挽救的。若是家中有了得温疠的人,一家都要被人唾弃,赶出众人聚居的地方去。被遗弃的病人多有死于荒山野岭的,但是活下来的逐渐聚集到了大溪边上的柏树。日子久了竟然成了一个镇子,总有数百人在那边生息繁衍,俨然就是一个部族。

寻常人恐惧温疠,只盼病人都死绝,哪里知道他们竟然繁衍起来。周边的农人猎户把这些病人当作妖孽,多有寻机杀伤病人的,地方冲突不断。前代晋北候秋珩为了一劳永逸,赐柏树的病人“朱缨”名号,擅杀朱缨者当获死罪。然而朱缨也不能拥有地产田园,不能随意离开柏树,不能进入都市,违者可杀之。若是有擅入国都的,则是诛族的罪名。并且朱缨左肩永远要佩戴红布,以示明身份,若有发现不佩红布的,则是诛族的罪名。

“如此我就不懂了。”饶老板问道,“不是说温疠都是要死的吗?还要长好大白斑。那些人不用佩戴红布,不也认得出来?再有,怎么那个朱缨要闯秋叶也不摘掉布条?”“发了白斑的早晚是要死,不过也有长了白点始终不发的,那些在柏树生出来的小孩也不一定都有白点。我看那朱缨个子不大,多半就是没发白点的小孩。不敢摘掉布条……还是怕被查出来牵连族人吧?!其实就算是长了白斑,若只是掉了手脚烂了耳目,勉勉强强也还能活许多年……”那客人话音才落,就听见饶老板“呕”的一声,大概是想到那景象腹中翻腾不定,竟然吐了出来。

界明城以往也听过朱缨的事情,但是知道的毕竟不详细,听那客人一说也有几分奇怪,忍不住开口询问:“要是朱缨没有田产土地,那他们怎么还活得下去?”厅里的人都笑了起来,说:“饶老板果然有伴儿,这也是个不知道朱缨的。”那客人想必是难得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,这时候真是不厌其烦:“朱缨就是放排的嘛!咱们澜州的木材走的是销金河,即使从秋叶这里开始算,索命的河滩也有十来处。过去放排人少,只有秋季枯水才肯放排。连带着木材生意都不好做,尤其是紫柏,都在大溪源头的深山里,又是初春的材质最好,伐了木材下来也运不出来。也就是朱缨命贱,只要销金河还没封冻,就一趟趟放排,用命换钱。除了朱缨,谁有胆子做这不要命的生意?除了朱缨,还有什么放排人能撑着每趟都折损好几个人的生活?”旁边又有人补充说:“其实柏树的朱缨未必都有温疠。因为不舍得赶走染病的家人,一家都搬去柏树做了朱缨,那也是有的。听说眼下柏树的朱缨总有七八百,我看得有一半没发病的。你想:真是残缺不全的人,也没法放排啊!说起来,那些朱缨也是可怜的很……”那客人立刻反唇相讥:“可怜便如何?你这样好心,肯不肯碰一碰朱缨呢?厅堂里一时静了下来,显然人人心中都有惧意,界明城也是一样。活便好好的活,死便痛快的死,界明城一向都是这么想,要是沦落到了朱缨这样半死不活的地步,那可真不如死了干净。

“碰一碰又怎么样?!”柜台后面传来四月的声音。她微微歪着头,很不屑的样子。

“碰一碰又怎么样?!”那客人夸张地喊了起来,“碰一碰搞不好就得了温疠。姑娘你长得这么漂亮,要是少个眼睛掉半拉鼻子的,你怕不怕?”“不怕!柏树那么多的朱缨,染了温疠才有多少?其余的人和你我又没有分别。他们日日都要接触温疠,也没看见比你害怕。”四月的嘴永远都很硬。

那客人被一个姑娘家说胆小,脸上颇挂不住:“你怎么知道没有多少染了温疠的?那是朱缨嗳!你去过柏树么?小姑娘不要胡说八道……”“说中啦!”四月打断了他,“我还真去过!”厅堂里的众人面面相觑。生客或者不知道,老客人大多见过四月倏忽来去,知道她是个胆大包天的姑娘,也正是因为只言片语里漏出来过不寻常的经历,否则饶千石这样的老油子怎么能被她骂也不敢还嘴。四月说去过,应该真是去过。

“温疠袭人,又不在呼吸饮食之间,怎么就连碰都不能碰?那个朱缨孩子要不是有了天大的事情,怎么敢提着脑袋来闯秋叶?如今人还没进来,满大街都站满了兵。吓成这样,不是笑话么?”四月张嘴就是一串,显然对朱缨的看法不是今天才有。

倒是饶千石抹干净嘴来给那客人圆场:“四月姑娘,温疠怎么染的,没人说的清楚。你去过柏树没染上,也不是说咱们碰见了朱缨都染不上。要说怕不怕这个东西……真要染上了温疠,也就没啥好怕了吧?无非一条死路。就是因为也许会染上,就是因为不知道是不是会染上,才害怕呀!你自己就算不怕,不能让大家都不怕啊?你说是不是?”四月想了一阵子,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:“你说的对,是我错啦!”她虽然觉得众人防朱缨防得没有道理,却没有理由反驳饶老板的说法。一己之见,不能加诸众人,当下就认错,性子也真叫爽快。

饶老板挑了挑拇指:“四月姑娘,我说仰慕你可不是瞎说,在座的大老爷们也不能有你这样的气度!”四月摇摇头,道:“怕也好,不怕也好,我敢去柏树也是有原因的,你们既然没有看见我看见的,当然不知道我说什么啦!”那客人苦笑了起来:“这位四月姑娘说起来,倒好象我们都成了没心没肺的人似的。不过,国有国法,那孩子把朱缨七令这样的生死重法当作耳边风,叫我们这些寻常人怎么看呢?说句笑话,若是我家里八十老母要病死,我砸了这客栈抢些金银回去救她,四月姑娘你就算再好心,不知道这故事也一样要不高兴。”这一下四月没有接茬,过了好一阵子才没头没脑地重复方才另一个客人的话:“……只是,那些朱缨真是可怜……”客人们有低头的,有发呆的,却是谁也没有说话。这里大多是商人,行程迢迢,见过的悲惨事情又怎么少了这一件?不过见得多了,再柔软的心也要磨得刚硬起来。

界明城何尝不是一样,他想着一抬眼,正好碰上四月两道若有深意的目光。心头忽然一震:四月虽然任性爽快,却不是多嘴的人,这一番话,只怕是说给他听的才对。他两只眼睛直勾勾地跟着四月进了后堂,满腹说不出的难受。

厅堂里的气氛才冷下来,门口忽然暗了一暗,闪进一个人影。

昨夜投宿进来的那个客人眼快,立刻便叫了起来:“巧了,这位老板作证,昨天那朱缨可是在你身后?”那人不由一愣,不知道说得是什么事情,讶然道:“哪个朱缨?”拍打着斗篷上的雨丝,小心翼翼地把厅中众人扫视了一圈。

这声音好生熟悉,界明城不由一愣。待那人转过脸来,果然就是仲秋。

那个客人见仲秋根本不接他的话题,顿时急了起来:“就是那个朱缨嘛!你运气有多好?还能一口气看见好几个?”仲秋看见界明城,一脸如释重负的样子,也无心搭理那客人,含糊道:“哦,便是那个了。”说着脚下不停,一边往柜台那里走,一边用目光询问界明城。界明城知道仲秋这样子必然是找四月了。记得仲秋说他不会离开朱颜海,不料这时在秋叶的客栈中看见,界明城只能微微点了点头示意,又想到街上那些靖安司的士兵,心底有一股很大的不妥升腾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