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年冬天的酒蒸出来了,足够喝一个冬天。”大君踏进帐篷第一句话竟是这个。阿摩敕小心翼翼地抬起头,看见大君手里提着一个圆肚糙面的陶罐,淡淡的梨子一样的酒香飘来,闻着就有些醉人。青阳的美酒在东陆有“青阳魂”的美名,闻着虽然像是果子的芬芳,却是最烈的美酒之一。每年深秋才把发酵的粗酒蒸出来,青阳部的人们要靠这烈酒过一个冬天。
大君把陶罐放在了床边的小桌上,自己先盘腿坐了上去,转头看了一眼阿摩敕:“眼镜龙又长高了。不要惊动木犁和夫人,去找两个杯子来,我和合萨尝尝新蒸的酒。”阿摩敕应声去了,忐忑不安地避过女奴们的眼神,偷拿了两只濯银的深杯回来,一路上只看见几个面生的武士侧身半隐在帐篷背后。木犁家里来来往往的人多,也没有什么人注意他们,想来是大君随身的人。
阿摩敕心里忐忑,不敢多想,小跑着回到帐篷里。他把杯子放到了小桌上,老头子已经缩着脑袋和大君并坐在床上,除了新酒,还多了一条烤好的鹿腿,大君也不用刀,手撕着吃。
“没有惊动外面的人吧?”大君格外的温和,一边嚼着鹿腿一边给合萨和自己倒上酒。
阿摩敕摇了摇头。
大君扯下一块鹿肉递给他,示意他坐在一旁的垫子上:“眼睛龙很能干啊,大合萨小时候在烧羔节上偷了一条宫里烤的羊腿,贴身抱在袍子里,还没有走出帐篷就被老大君发现了。”老头子的脸似乎红了红。
“大合萨喝酒。”大君漫不在意地说着,“那晚上的羊腿是最好吃的,现在我都记得。我当时想和大合萨分那条羊腿,一人一半带出来可不容易看出来,可是大合萨不愿,想要独吞。”老头子抱着杯子喝了一口,看着有些扭捏。
“那年蒸出来的酒也是最烈的,我们都想自己带着酒出去喝个大醉,可是找不到下酒的吃食,都起了偷的心。后来大合萨被老大君下令在雪地里光着屁股骑马,被大家笑话了,他在自己家里蒙着头,一个月都不肯出来。当时大合萨十四岁,我才十一岁。”大君把整整一杯烈酒喝了一下。
“沙翰,我们两个也很多年没有面对面喝酒了。”他看着大合萨。
老头子的脸色忽然变得有些古怪。他没了惯常的那种神气,沉默地望着银杯里面澄清的酒液,像是在看里面自己的倒影。帐篷里面安静得让人心里不安,阿摩敕紧张地看看大君,又看看老头子。他还是第一次听见“沙翰”这个名字,那该是大合萨真正的名字。人们知道大合萨的东陆名字是厉长川,可是这个名字是不能称呼的,而他继承大合萨地位之前的蛮族小名,整个青阳部似乎都没有人知道了。
阿摩敕忽然觉得老头子其实有太多的事情是不曾告诉他的,他就从来不知道大君和大合萨的相识可以一直追溯到童年。
老头子抓了抓光光的脑门,笑了笑。
“酒怎么有点苦?”大君皱了皱眉头。
“是不是酿酒的谷子霉了?”大合萨抿了一小口尝着。
“都是新谷子。”大君把酒倒了,新斟了一杯,又尝了尝,“这下好了,刚才是杯子里有苦底子。”帐篷里的气氛像是忽地融洽了,大合萨开始撕扯起鹿腿,大君就轮流斟着酒。天渐渐地黑了,阿摩敕又偷偷出去拖回来一盏东陆式样的九枝铜灯点燃了,九团火焰照得帐篷里一片通明。大君和大合萨都不太说话,只是吃喝,渐渐的两个人都有一些醉了,大合萨脸红扑扑的有点像是少年,阿摩敕也第一次看见了喝醉的大君,他头重脚轻的有些摇晃,身上铁甲的甲片丁当作响。两个人都在哼着一些阿摩敕听不懂的牧歌,老头子高兴起来,最后把鹿腿骨一把抢了过去,大口地啃着。
“大君到底想和我说什么?”老头子啃着骨头晃晃悠悠。
“有个小东西,带给合萨看看。”大君从身边拎起了捆扎细密的一个方形的包裹。
他扫去桌面上的东西,解开了外面的棉布,暴露出朱红色的木匣子。阿摩敕觉得那匣子有些眼熟,心头忽地一跳,想起正是九王从南方带回来、装着真颜部龙格真煌头颅的匣子。大君轻轻打开匣子,红锦上果然是那颗石灰抽干的人头,阿摩敕头皮发麻,却不敢动弹。
大君拔出胸前的小佩刀,从头颅的嘴里刺了进去,撬开他紧闭的牙齿。死人肌骨早已经僵化,那种令人恐惧的低响让阿摩敕越发地不安,而大君凝视着那张黑洞洞的嘴,嘴角竟然有一点笑意。
“我知道在这里,”他喃喃地道,“我就知道他藏在这里。”大君两指探进头颅嘴里拈出了什么。在灯火下慢慢摊开手掌,一枚淡青色的玉扣子一般的东西躺在他的掌心,莹润可爱。老头子凑上去左左右右地细看,摇了摇头。
“是当年我送给伯鲁哈的那枚玉玲珑。厄鲁说没有从他身上搜到,我就知道是在他嘴里,这枚玉可以吹响,他总是含着。”大君凑在火前凝视那枚玉,久久不出声。
大君拿袖子擦了擦那玉,忽然放进了嘴里。阿摩敕要拦,已经迟了。一个缓缓拉长的哨声响起在帐篷里,渺渺的很是空蒙。那枚玉吹响的时候有点像是牧马人的牛骨哨,声音却低沉了些,像是隔着水听到声音远远地传来。大君吹的调子阿摩敕不曾听过,绵绵的很是悠长,有股秋风般的寒凉。其间有几个错音,听起来断断续续,可是吹起这个调子的时候,大君那么认真,阿摩敕不敢发出一丝声音,静静地站在一旁听到了结束。
“是真颜部的曲子,以前伯鲁哈吹给我听过,想不到还能记得……”大君把玉吐在掌心,紧紧地攥住。
烛火被透进来的微风压得一低,老头子把鹿腿骨抛在了小桌上。
“纵然有这种情意,后悔也已经晚了。真颜部灭了,龙格真煌死了。大君年轻时候的好朋友,如今只还剩下我这把老骨头,大君什么时候杀我?”他斜眼觑着,望向灯火照不到的黑暗里。
阿摩敕心里猛跳,浑身都发软,几乎要起身跪下去。
大君却异常的静,只摇了摇头:“沙翰你是说我不该讨伐真颜部?”老头子双手抄在腰里,搂紧了袍子,挪了挪屁股,侧过身去把背对着大君:“知道了还问我?”“我都是猜的,你不说,我怎么知道?”老头子不吭声,弓起来像是一只干缩的大虾米。大君晃着濯银杯子,看着里面的酒液荡来荡去。
“阿摩敕你出去,”静了一会儿,老头子偏偏头,“这里没你的事情了。”大君摆了摆手:“沙翰,你是准备把大合萨的位子传给眼睛龙么?”老头子怔了一下,死死地盯了阿摩敕一眼,又看了大君一眼,沉沉地点头。
“那眼镜龙也留下吧,沙翰你说吧。”老头子低头想了一会儿,摸摸索索地掏出麂皮的小口袋,装了一袋烟,点上了,吐出一口青烟。
“前几年北风来得猛,听说北方几个大草场都稀疏得很,只有铁线河边还有好青草。”老头子的声音又低又沙,像是在讲故事,“朔北、澜马、沙池、九煵,几个大部落哪个不是把马羊放到了铁线河边真颜部的草场上?铁线河的草场才多大?哪容得下那么些牲口?吃秃了草,就得吃草根,吃光了草根,来年就没有新草,没有新草,大家一齐饿死,偏偏这个时候,真颜部一个小部落起来造反,还要反库里格大会。这下子真颜部被灭了,族人都北迁,终于把草场空出来了,皆大欢喜,倒是好得很。”“嗯。”大君低低地应了一声。
“骗瞎子!”老头子把烟锅在床上一顿,花白的眉宇挑得老高,“龙格真煌是什么人?草原上的狮子是傻子么?谁不知道反库里格大会的下场?他真颜部几万武士?朔北、澜马、沙池,哪个部落灭不了他?可是他还是要反,他反什么?他不反他要饿死啊!阿苏勒说的大君听了么?肉粥都喝不上,也会是叛贼么?也会是叛贼么?也会是叛贼么?”阿摩敕很少看见他生那么大的气,他的胡子颤着,浑身都在抖,老拳攥得紧紧的,干缩的皮肤都像是要裂开。
“嗯。”大君还是低低地应了一声。
老头子深吸了一口气,渐渐地平静下来,磕了磕烟锅,摇摇头:“龙格真煌不反行么?他没有退路了,他的草场被人占了,他背后就是海,难道叫他退到海里去放牧?要是我,我也反了!”阿摩敕眼前一黑,只觉得两只耳朵嗡嗡的作响。
“我想你也会反的。”大君居然点了点头,“沙翰你说得不错,我知道伯鲁哈为什么要反。前年真颜部最后一次上贡,伯鲁哈的信里已经说了,真颜部里面饿死了人,有些地方冬天人跟牛马一样吃干草,再不行牧民就杀马,吃马肉。几个大部落都说真颜部抢他们的牛羊,杀了不少人,可是他们死的人没有真颜部饿死的人多。他们自己灭不了真颜部么?要派使者来北都请我们青阳出兵。他们是要逼真颜部反叛啊,再用青阳的兵力灭了真颜部,铁线河的草场还是部落间平分。这种诡计,大合萨能看得出来,难道我就看不出来么?”老头子怔怔地看着大君。
大君摇了摇头:“可是伯鲁哈太蠢了。真颜部抢牛羊,杀别的部落几个人,都不是什么大事,可是他以为是库里格大会的制度不对,七部联合不对,这就错了,错得太厉害了。库里格大会是几百年来的制度,逊王定下这个制度,我们北陆七部才算是一个国,反对库里格大会,就等于叛国。有个库里格大会,虽然小部落还是被盘剥,可是比几百年前逊王的时候好啊,那时候你杀我,我杀你,草原上年年死人,大家抢别人的妻子来生孩子,孩子养大又上战场。这几百年来,逊王被大家看得像神一样,就是因为这,连我也不敢说出一个字反对逊王建立的制度,伯鲁哈又能怎么样?”大君喝干了杯子里的酒,看着烛火,那目光像是遥遥地望着远方。
“就这样,就真的要整个真颜部都灭掉?”大合萨犹豫着,“几个大部落里,早先和大君交好的澜马部达德里大汗王被诛了,九煵部的老主君被儿子杀了,青阳部里面巢氏的几个老家主死的死,贬的贬。如今龙格真煌也死了,草原上还有什么人支持大君呢?”“伯鲁哈是不能不死的。”大君低低地说,“如今想拆散库里格大会的,可不是伯鲁哈一个人。多少人都想做第二个逊王,自己统一这片草原,做流传子孙万世不变的大君。他们可不是伯鲁哈,会满足有片自己的草原,自己的族人可以安心地放牧。他们是要杀人的,杀到草原上只剩下他们和战俘,然后草原就像东陆一样,变成一个真正的大国家,大君就成了东陆的大皇帝。”大君的声音变得森严低沉:“所以谁也不能在草原上提拆散库里格大会这事,谁说了,我就杀掉他。我们蛮族人再也不要互相残杀,几百年前大家都是兄弟,再有战争,死的也还是自己的兄弟!”老头子忽然坐直了,一扭头,大君正目不转瞬地看他。两人对视着,老头子嘴唇颤了颤:“可是……”大君低低地叹息了一声:“沙翰,你有十几年不理我了。当年是你占卜了天相,硬把我推上大君的位子,可是我当了大君,做了很多不得你心的事情。可是你以为大君真的就是想做什么,就做什么吗?我为什么要杀达德里大汗王,为什么又要杀伯鲁哈?我们在跟真颜部决战的时候,朔北部的白狼离北都只有两百里啊。”“白狼团?”大合萨脸色变了,“楼炎是要反叛么?”白狼团是个可怕的名字。
朔北部是草原上第二大的部落,楼氏的家主楼炎是朔北的主君,总是随身带着一万名骑乘巨狼的武士,号称白狼团。整个草原也只有朔北部有驯狼的本事,他们从虎踏河以西的雪原上捕来了白色的雪狼,从小养大,变成坐骑。青阳虎豹骑最忌惮的骑兵也就是白狼团,普通的战马无不会在凶恶的大狼前畏惧,不光白狼骑兵的战刀是杀人的武器,白狼们的爪牙也可以撕开战马的肚皮拉出肠子来。那股厚重的狼骚味从草原一侧遥遥飘来的时候,整个骑兵马群都会惊恐地嘶吼,仿佛末日降临般地恐惧着。
大君继位后不久,朔北部曾经反叛,一直杀到北都城下,最后谁也无法取胜,朔北部终于交出了旗帜,表示臣服于大君,贡上两个女儿当了大君的阏氏,大君尊称楼炎为岳父。朔北部重新归于库里格大会,二十多年过去,这场血战青阳部的人们记忆犹新,说起来就想到攻城的恶战后,城门上厚而黏稠的鲜血无处不是,缓缓地滴落,无比狰狞。
“不光是朔北,九煵、沙池几个大部落都把骑兵放在北都城的旁边,我不讨伐伯鲁哈,他们会不会联合起来讨伐我们青阳部,我不知道,沙翰你知道么?”大合萨默默地摇头。
“谁都不知道,但是我不能冒这个险。”大君的声音低而有力,“我是北陆的大君,也是青阳的主君,我没的选。”大君起身,攥着那枚玉,慢慢地踱到帐篷口,掀开羊皮帘子奋力地一挥手。阿摩敕伸长了脖子去看,凄清的月色下,玉光一闪而没,小小一粒珠子没在草丛里,就像一粒沙落进大海。北陆大君和真颜首领的那段情分,就此消逝在茫茫的草原上,仿佛一场梦,再也找不着痕迹。
“所以就这样,伯鲁哈就死了。要还是当年的我,舍了命也要保伯鲁哈,把那些人一个一个都杀了,又算得了什么?骑着马跑在草原上,多少人来打我,我又怕过什么?可是我不能了,我是草原的大君。”“这是命啊,”大君摇摇头,“生来的命。”大合萨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,久久的不说话,末了拿起装酒的坛子在杯子边磕了磕,低低地说:“空了。”大君转身回来坐下:“我来找你,是有些事,说这么多,是担心你不愿帮我。沙翰,你是我最相信的人,我有事,只有你能帮我。”老头子愣了一下,恢复了懒散的神气。他把袍子抱得更紧了些,歪着头:“你可不要骗我,又有什么事非得我去做的?说骑马上阵我不如木犁,说指挥大军我不如九王,几个王子都比我强得多,我一个老头子,只等着死了盘鞑天神收我去天上享福,我不听你骗我。”大君也不理他,自顾自地说:“沙翰你觉得我们为什么不能打败东陆人?”“这还用说?除了战马,盔甲刀剑弓弩车辆,我们什么都比不上东陆人。人也没有他们的多,怎么能打败东陆人?”大君摇头:“我可不觉得。我们确实没有东陆人那么好的装备,可是我们有大地上最好的骑兵,我们的战士最勇敢,一个人打十个东陆人,东陆人还是害怕。可是我们草原上的人坏在分散,北陆能有几百万人?东陆一个诸侯大国,都不只这些人。偏偏有七个部,七个部你不认我,我也不认你,打来打去。多少好男子都在打来打去里面死掉,若是组成军队,东陆早已打了下来!人心不齐,才是最大的弊病。”老头子歪着头看他,并不说话。
大君清了嗓子:“我即位以来,一直都在想,为何我们北陆征战如此的多?传说逊王当年集合七部,一统我族,是大功业,可是算来算去,逊王征战二十年,我族剩下的族人不到一成,死了九成的人建立功业,这功业也是血迹斑斑。我翻了书去算,每隔四五十年,总有一场大战,从南边的海岸一直打到北边的山脚,死无数的人,才能安静一些时候。所以以前大君的位置在部落中轮替,过上四五十年肯定是别的部落来占北都城。我们青阳能够占领北都七十多年,可能还拜东陆风炎皇帝的福,他风炎铁旅两次北征,四十年前杀了我七部几十万人,我青阳才能维持至今。”“怎么说?”老头子瞪了瞪眼睛,“难道东陆人杀我们的人,反而是对我们好?”东陆风炎皇帝白清谥号武帝,振奋军武,威慑边陲,最后咆哮七海,乃至于挥十六国联军北伐蛮族,是东陆帝朝中罕见的纵横之主。风炎铁旅两次北伐,借助优秀的兵器和布阵,将蛮族武士杀得血流成河,在蛮族小孩心中就像东陆的魔神。
阿摩敕心里想的和老头子一样,却不敢说什么。
“不错。”大君点头,“正是因为那一次死了几十万人,我们青阳的地位才得以保全。我想了很久,四五十年一战,就像是个浩劫,阴魂不散。其实归根究底,不过是我们北陆的贫瘠。眼下七部大概总共五百万人,可是瀚州的土地真的能养五百万人么?贵族们吃羔喝酒,牧民和奴隶却连老鼠都抓来吃,还要饿死人。每到这个时候,就只有一战。每次大战,剩下的人不过一半,这两百多万,是土地养得活的,又都是女人孩子。可是再过上四五十年,两代人出生,土地又养不活了,于是为了抢水草抢牛羊,就再打仗,再死人。只有把多余的人死掉,剩下的人才能活下去。伯鲁哈的反叛,就是个例子。”大合萨不由得坐直了。
“若沙翰你是大君,你可怎么办?”“我?”大合萨使劲摇头,“我可当不了大君。”“东陆!”大君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,抓得他一阵疼痛,却挣脱不开,“沙翰,是东陆啊!东陆是粮仓,每个人都能吃上米麦的粮仓,很大很大的土地可以放牧牛羊。我们蛮族的骑兵只要登上东陆,就再也不怕了!你想想,我们的骑兵从天拓海峡的南岸一直打下去,我们的马快,轻骑只要一个月就可以跑到东陆的皇城下面,什么也挡不住我们北陆的骑兵,我们可以绕过他们的关卡,直接打进最富饶的地方,我们为什么要守着草原呢?我们蛮族也可以是天下的主人啊!”老头子呆呆地看着他,脸色有些苍白,像是不认识大君一样。阿摩敕也是第一次看见大君这样,像是忽然有一颗火星,点燃了大君心里的熊熊烈火。他的眼睛亮得逼人,苍白的脸上泛起了血色,他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下那股亢奋,和年轻人渴望征战那样,血管里有股激流。
“我们和东陆隔着大海啊!”老头子好半天才喊了出来,“大君你想好了,要不是海,你的父亲钦达翰王早就打到了东陆去。那是海啊,百里宽的大海峡,骏马没有翅膀,飞不上天,我们没有船,没有的!”“不!我们有!我们有船!我们……”大君忽然刹住了,一个人影忽然扑进了帐篷,他急忙按住腰间的剑柄,生冷的铁剑猛地出鞘一半,他就要猛扑出去。
“大……君!”扑进来的人怔了一下,猛地跪了下去。
阿摩敕也回过神来,看清了跪在地上的英氏夫人,她的两眼红肿,惊惶不安地颤抖着。
“起来吧。”大君收了剑。
英氏夫人却没有起身:“大君,世子……世子他……不行了!”“啪”的一声,老头子手里的烟锅落在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