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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盟约(上)

精技最初的起源可能永远都将是个谜,可以确定的是王室家族的成员特别具有强烈的精技天分,但这种天分却并不仅限于王室之内。有句俗谚说的好像有点道理:“当大海的血脉与平原的血脉同流,精技就会开花结果。”有趣的是,外岛人似乎并不特别具有精技的天分,祖先纯粹是六大公国的原住民以及没有与外岛人混血的人也是如此。

万事万物都会寻找一种节奏,并在那节奏中寻找一种和平,这是不是就是世界的本质?我确实一直认为如此。所有的事,不管是多么惊天动地或者多么怪异,发生之后没多久就会被日常生活必须继续的例行公事给冲淡。走在战场上、在尸体堆中寻找伤者的人,仍然会停下脚步咳嗽、擤鼻涕,仍然会抬起头注视排成人字形飞翔的大雁。我见过农夫继续耕田播种,离他们仅仅1公里外就有军队在交锋作战。

我的情况也是这样。现在回想起来,我对自己感到惊异。我与母亲分离,莫名其妙被带到陌生的城市、陌生的地区,父亲也不要我,把我丢给他的手下照顾,然后跟我作伴的幼犬又被夺走了,但我一朝醒来,终究过是得继续过着小男孩的生活。所谓小男孩的生活,对我而言就是在博瑞屈叫我的时候起床,跟他一起到厨房去,在他身旁吃饭,然后继续如影随形地跟着他。他鲜少让我离开他的视线。我跟在他脚边,看着他进行各项工作,然后也帮忙做些小事。入夜后我跟他一起坐在长凳上吃饭,他锐利的眼睛盯着看我是否遵守餐桌礼仪。然后我就上楼到他房里去,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、他在一旁喝酒,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、等他回来。他会一边喝酒一边干活,例如修补或制作马具、调制药膏,或者熬一剂要给马喝的泻药。他干他的活,我边看着他边学,但就我记忆所及,我们两个几乎很少交谈。有将近3年的时间我就是这样度过的,想起来十分奇怪。

有时候博瑞屈会被叫去协助打猎或者替牝马接生,于是我逐渐学会像莫莉一样,偷空找出点零碎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。偶尔他喝太多了,我也会大胆溜出去,但这样溜出去是很危险的。一等到我自由脱身,就会赶快去找城里的那些小玩伴,跟他们到处乱跑,直到我不敢继续待下去为止。我非常想念大鼻子,那感觉强烈得就像是博瑞屈砍掉了我的手臂或腿一样,但我们两人都没有提过这件事。

现在回想起来,我想他当时跟我一样孤单。自我放逐的骏骑不让博瑞屈跟他一起走,他只能留下来照顾一个私生子,而且这个私生子还具有某项他视为变态的天分;在他的腿伤终于愈合之后,他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地骑马、打猎,甚至走路。对博瑞屈这样的男人来说,这必定很难受。就我所知,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抱怨过,但是话说回来,我也想像不出他当时可以去跟谁发牢骚。我们两个人被锁在寂寞之中,每天晚上看着对方,都在对方身上看见害自己落入寂寞的罪魁祸首。

但一切事物都会过去,尤其是时间,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、几年当中,我慢慢在事物的安排秩序中有了个位置。我负责替博瑞屈拿东西,在他还没想到要叫我去拿之前就已经把东西取来给他;他照料完牲畜之后,我负责收拾干净;另外我也负责确保猎鹰有干净的水可喝,并且帮出门打猎回来的猎犬抓掉身上的扁虱。人们习惯了我的存在,不再直盯着我看,还有些人对我好像完全视若无睹。博瑞屈逐渐不再看我看得那么严,我也比较能自由来去了,但我还是小心不让他发现我跑去城里逗留。

堡里也有其他小孩,很多与我年纪相仿,有些甚至跟我有亲戚关系,如堂兄弟姊妹之类的,但我从来没跟他们任何人建立起真正的感情牵系。比较小的孩子被母亲或保姆照顾着,比较大的孩子则各有事务要忙。他们大部分人对待我的态度并不恶劣,我只是完全不属于他们那个圈子而已。因此,尽管我可能会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德克或凯瑞或莫莉,但他们仍是我最亲近的朋友。我自己在堡内四处探索,此外,冬天晚上所有人都会聚集在大厅里听吟游歌者唱歌、看木偶戏,或者玩室内游戏,这种种经验让我很快就知道哪里欢迎我、哪里不欢迎我。

我尽可能躲开王后,因为她只要一看到我就一定会挑我的毛病,然后责骂博瑞屈。帝尊也是个危险人物。他基本上已经长成一个大男人了,但是将我一把推开,或者随便踩过我正在玩的任何东西,这种事他做起来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。他的小心眼和爱记恨是我从来没在惟真身上看到过的特质。倒不是说惟真曾经特别花过半点时间跟我相处,但我们偶尔碰面的时候,场面从来不会不愉快,如果他注意到我,他会揉揉我的头发或者给我一分钱。有一次一个仆人拿了一些木制小玩具到博瑞屈的房间来,有士兵、有马匹,还有—辆马车,油漆都掉得差不多了,他说惟真在自己的衣箱角落发现了这些玩具,想到我或许会喜欢。一直到现在回想起来,在我曾经拥有过的任何东西当中,那些玩具依然是我最为珍惜的。

马厩里的柯布是另一个危险区。如果博瑞屈在场,他跟我讲话和对待我的态度都还不错,但如果博瑞屈不在场,他对我就没有好脸色。他的意思很清楚,他不想要我在他工作的地方碍事又碍眼。后来我终于想通他是嫉妒我,认为博瑞屈因为要照顾我,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对他感兴趣了。他从来没有做出明显的恶劣举动,从来没打过我也没随便乱骂我,但我可以感觉到他很讨厌我,因此我尽量避开他。

堡里的士兵守卫都很能容忍我,仅次于公鹿堡城里的那些小孩,他们大概是最接近我并可称之为朋友的人。但不管这些男人对一个9岁、10岁的男孩多有耐心,我和他们之间实在没什么共通点。我看他们掷骰子赌钱、听他们说故事,但我完全不去找他们的时间还是比跟他们混在一起的时间多出太多。而且,虽然博瑞屈从来不禁止我去守卫室,但他也明白表示他并不赞成我到那里去。

因此,我既是、也不是堡内的一员。有些人我避开,有些人我观察,有些人我服从,但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和他有感情深厚的牵系。

然后,在我快满10岁的某天早上,我在大厅里的桌子底下玩,跟好几只幼犬打闹成一团。当时还是一大清早,前一天有些庆祝活动之类的,宴会进行了一整天又大半夜,博瑞屈醉得不省人事。此时不管贵族还是仆役几乎都还没起床,厨房里也没什么东西能供我填饱肚子,但大厅那些桌子上多的是碎裂的糕饼和一盘盘的肉,还有一篮篮苹果、一大块一大块乳酪;简言之,就是充满了小男孩很乐意搜刮一番的食物。大狗已经叼走了最好的骨头,各自退回大厅里自己的角落,剩下一堆幼犬争抢比较小块的食物。我拿了一块相当大的肉饼,在桌子底下跟我比较偏爱的那几只幼犬分着吃。自从大鼻子死去之后,我就小心不让博瑞屈看见我跟任何一只幼犬有特别好的感情;当时我仍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许我跟猎犬建立亲密感情,但是我不会拿狗儿的命去跟他争。我正轮流跟3只幼犬你一口我一口吃着肉饼时,听见有脚步声在铺满芦苇的地板上慢慢接近,还有两个男人低声讨论事情的说话声。

我以为是厨房的仆役来清理善后了,于是从桌下钻出来,想在他们走之前再多抓几块好吃的东西。

但是被突然冒出来的我吓了一跳的不是仆役,而是老国王本人,也就是我的祖父。紧跟在他身侧的是帝尊,他眼神迟钝、背心皱巴巴的,显然昨夜也参与了饮酒作乐。国王最近才刚找来的弄臣小跑步跟在他们身后,蛋壳般的脸上是一双淡色的凸眼;他的模样实在太怪,肤色像面团,浑身上下穿着黑色相间的杂色衣,我几乎不敢看他。跟他们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黠谋国王,他眼神明亮,胡子和头发都刚梳整过,衣物也一尘不染、无懈可击。一时之间他似乎很惊讶,然后说:“你看,帝尊,这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意思。机会出现,某人把握住它——那个人通常是年轻人,或者是受到年轻的精力和饥渴躯使的人。王室不能忽略这些机会,或者任由机会被别人创造。”国王继续漫步走过我身边,对他的主题高谈阔论,帝尊则用满是血丝的眼睛对我投以威胁性的一瞥。他一挥手,意思是我应该赶快消失,我很快点了下头表示明白,我先冲到桌子旁边把两颗苹果塞进衣服,当我正拿起一个几乎完整无缺的醋栗塔时,国王突然一转身伸手指向我,弄臣也模仿他的动作,我僵立在原地。

“看看他。”老国王命令道。

帝尊恶狠狠瞪着我,但我不敢动。

“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?”帝尊一副摸不着头脑的神情。“他?他是斐兹啊!骏骑的杂种,一天到晚就只知道鬼鬼祟祟、顺手牵羊。”“笨蛋!”黠谋国王微笑,但眼神仍然强硬。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①,露出乖巧的微笑。“你耳朵是不是被耳屎塞满了?我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见吗?我不是问‘你看他是什么样的人’,而是问‘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’。他就站在这里,年轻、强壮、懂得动脑筋,虽然他生错了床,但他身上流的王室血液完全不比你少。所以你会把他变成什么?工具?武器?同志?敌人?还是你会把他就这么放着,等别人利用他来对付你?”帝尊眯眼看我,然后眼神瞥过我,发现厅里没有别人,于是困惑的眼神又转回我身上。我脚边有只幼犬哀鸣一声,提醒我说我们刚才分东西吃到一半,我警告它,要它安静。

“这个杂种?他只是个小孩啊!”老国王叹口气。“今天是。今天早上、此时此刻,他还是小孩,等你下次一转身,他就已经变成少年,甚至更糟的是变成成年男人,到时候你再想拿他来做什么就来不及了。但是,帝尊,如果你现在把他拿来加以塑造,等到10年以后,他就会对你忠心耿耿。他不会是满心怨怼的、可能被人煽动觊觎王位的私生子,而会是忠实的追随者,在血缘上和精神上都与王室家族团结在一起。私生子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东西,帝尊。如果你给他戴上家徽戒指,把他派出去,他就成了没有任何外国君王敢拒绝的外交使节;有些地方你不敢把王子送去冒险,但是可以安心派他去。想想看,一个既是、又不是王室血亲的人可以有多少用途。交换人质?联姻和亲?私下进行的工作?用刀进行的外交?”国王最后的几个字让帝尊睁大了眼睛。一阵停顿,我们都在沉默中呼吸,注视着彼此。帝尊开口,声音听起来像是喉咙里卡了块干面包。“你当着这个小孩的面讲这些事,说要拿他当工具、当武器,你以为他长大之后不会记得你这些话吗?”黠谋国王大笑,笑声在大厅的石壁间回荡。“记得?他当然会记得,这点我确定得很。帝尊,你看看他的眼睛,那双眼睛里有聪明才智,可能还有精技的潜力。我要是对他说谎就太笨了,而我要是毫无解释就开始训练教育他,那就更笨了,因为那样他的脑袋就会等着其他的种子来生根发芽。你说对不对,小子?”他稳稳注视着我,我突然醒悟到自己也正在回看着他。在他讲那整段话的时候,我们都牢牢看着对方、读着对方。这个身为我祖父的男人眼里有着诚实,一种无情的、硬梆梆的诚实,其中没有安慰,伹我知道我可以确定它永远会存在那里。我缓缓点头。

“过来这里。”我慢慢走向他。当我走到他身旁时,他单膝跪下来,与我视线同高。弄臣严肃地跪在我们旁边,认真地看看我的脸、又看看他的脸。帝尊低头对我们三人怒目而视。老国王对他的私生子孙儿下跪,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场面的反讽之处,只是严肃地任他拿走我手里的醋栗塔,丢给跟在我身后的那几只幼犬。他拿下扣在颈间丝巾上的别针,轻轻别在我简朴的羊毛衬衫上。

“现在你是我的人了。”他说,这番将我收归己有的宣言的重要性超过我们共同的血缘。“你不需要吃别人的剩菜。我会照顾你,照顾得好好的。如果有任何人表示要给你更多、更好的东西,要你反过来对付我,那么你就来告诉我他们要给你什么,我会给你一样多、一样好的东西。你永远不会觉得我小气,也不可能用‘没有受到善待’当作反过来对付我的理由。你相信我吗,小子?”我点头,这种哑然的方式依然是我的习惯,但他目光坚稳的棕色眼睛要求得更多。

“是的,陛下。”我开口。

“很好。我会下达一些关于你的命令,你要遵守。如果有哪项命令让你觉得奇怪,就告诉博瑞屈,或者来告诉我。你只要到我的房门口,拿出那个别针,他们就会让你进来。”我低头瞥了别针一眼,一颗红色宝石在银饰间闪烁。“是的,陛下。”我再度努力开口。

“啊!”他轻声说,我在他的声音里听见一抹遗憾,纳闷那是为什么。他的眼神放开了我,我突然重新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,意识到幼犬和大厅,意识到帝尊脸上更添厌恶之情地看着我,意识到弄臣不明所以地热切点着头。然后国王站起来,转身走开,我全身一阵冷,仿佛突然脱下一件斗篷。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主人手下体验到精技的滋味。

“你不赞成对不对,帝尊?”国王的语气很家常随意。

“吾王可以随他的心意行事。”帝尊满脸不高兴的样子。

黠谋国王叹口气。“我问的不是这个。”“我母后当然不会赞成的。对这个小孩施恩只会让人觉得你承认了他,这会让她、还有别人开始胡思乱想。”“呵!”国王吃吃轻笑,仿佛觉得这话很有意思。

帝尊立刻激动起来。“我母后不会同意的,也不会高兴。我母后——”“她已经不同意我、也不高兴我很多年。现在我对这一点几乎没感觉了,帝尊。她会唠唠叨叨、拼命抗议,然后再一次告诉我说她要回法洛去当女公爵,之后让你继位当公爵。而且,如果她非常生气,她还会威胁我说,等她回去之后,法洛和提尔司都会起来叛变,另外组成一个王国,由她来当女王。”“之后让我继位当国王!”帝尊叛逆地加上一句。

黠谋自顾自点点头。“我果然没猜错,她的确在你脑袋里灌输了这种遗毒很深的叛乱思想。听着,小子。她可能会骂骂人、朝仆人摔摔锅碗瓢盆,但除此之外她绝对不会多做什么,因为她知道,当一个和平王国的王后比当一个叛变大公国的女爵要好,而且法洛完全没有理由要背叛我,除了她自己脑袋里发明出来的那些理由之外。她的野心向来都大过她的能耐。”他顿了顿,直视帝尊。“对王室之人而言,这是非常糟糕的缺点。”帝尊盯着地板,我可以感觉到他压抑的一波波愤怒。

“走吧!”国王说。帝尊像猎犬一样乖乖跟在后面,但他走前瞥向我的那一眼充满了怨毒之色。

①:弄臣是装疯卖傻,或以滑稽的动作言行逗乐(甚至不着痕迹劝谏)君主的人物,中国古代也有很多类似的例子,如《史记》中的淳于髡等人;英文称之为fool,也就是愚人、笨蛋的意思,因此这里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。

我站在那里看着老国王离开大厅,感觉到一股由此而来的失落。这个人真奇怪。尽管我是私生子,但他还是可以以我的祖父自居啊!这样只要他开口,我就会愿意对他效忠,可是他却选择用物质来收买我的忠诚。苍白的弄臣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,回头看我一眼,用那双瘦窄的手做了个难以理解的手势,意思也许是侮辱,也许是祝福,或者就只是愚人随便乱挥手而已。然后他微笑,对我吐舌头,接着转过身去匆匆跟上国王。

虽然国王已经作出承诺,但我还是把甜食糕饼塞满了衣襟,在马厩后面的遮荫处跟那些幼犬全都分着吃光了。我们不习惯吃这么大一顿早餐,之后好几个小时我的胃都发出不舒服的咕噜声。幼犬挤在一起睡着了,但我的情绪在惧怕和期待之间摆荡,我多么希望不会发生任何事,多么希望国王会忘记他对我说的话。但是他没有忘。

当天晚上相当晚的时候,我终于拾级而上,走进博瑞屈的房间。一整天我都在想早上的那些话对我可能意味着什么,但这是多此一举。因为我一进房间,博瑞屈就放下他正在修补的马具,把全副注意力都转到我身上。他沉默地盯着我思索了一阵子,我也迎视他的眼神。有些东西已经变了,我感到畏惧。打从博瑞屈把大鼻子弄走以来,我就一直相信他对我也同样掌有生杀大权,相信他要除掉一个小鬼头就跟除掉一只小狗一样容易。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产生亲近的感觉,人不见得要爱才会感到依赖。这种可以倚靠博瑞屈的感觉,是我生活中唯一真正稳定的事物,而现在我感觉到连它也开始四分五裂了。

“所以,”他终于开口,他的语调让这个词带着已成定局的意味,“所以,你就非得要跑到他面前去,是不是?就非得要让别人注意到你不可。好吧!他已经决定要拿你怎么办了。”他叹了口气,那种沉默变了,短暂的片刻之间,我几乎觉得他对我感到怜悯。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话。

“我明天得替你挑一匹马。他建议我挑一匹年轻的马,建议我同时训练你们两个,但是我说服了他,说一开始最好先给你一匹年纪比较大、比较稳的马。我跟他说,一次教一个。但我有我自己的理由,要让你跟一匹比较……不那么容易受影响的马在一起。你要乖乖守规矩,如果你乱搞,我会知道的。你听懂了吗?我很快向他点点头。

“回话,斐兹。面对那些教师和师傅,你得开口说话才行。”“是的,大人。”非常典型的博瑞屈作风。要把一匹马交到我手上是最令他担忧的一点,处理完他自己担心的事,其他部分他说起来就相当轻松了。

“从今以后,你天一亮就要起床,小子。早上你跟我上课,学照顾马、驾驭马,还要学怎么样好好用猎犬去打猎,让它们注意遵守你的命令。我要教你的是人类控制牲畜的方式。”他重重强调这最后一句,顿了顿确认我听懂了。我心一沉,但还是点点头,然后又赶快加上一句“是的,大人”。

“下午你跟他们上课,学使用武器之类的,最后八成还要学精技。冬天在屋里上课,我想一定是学语言、符号、写字、读书、算数等等。还有历史。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干嘛,但是你得好好学,让国王满意,他可不是个可以随便得罪的人,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。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要让他注意到你,不过我没警告过你这一点,现在已经来不及了。”他突然清清喉咙,吸了口气。“哦,还有一件事会改变。”他拿起先前在缝补的那片皮革,俯身继续干活,仿佛是在对他的手指头说话。“从现在起你会有自己的房间了,在城堡楼上,王室成员都住在那里。要不是你拖到这么晚才回来,你现在就已经在那里睡觉了。”“什么?我不明白。房间?”“哦,所以你想说话的时候还是说得很溜嘛?你听到我说的话了,小子。你会有自己的房间,在城堡楼上。”他顿了顿,然后干脆地说,“我终于又有自己的隐私了。哦,对了,明天他们还要替你量身做衣服,还有靴子,不过我可不懂他们干嘛要给还在长大的脚丫子套上靴子,实在没道——”“我不想住到城堡楼上的房间去。”虽然跟博瑞屈相处的生活是如此压抑沉重,但我突然觉得这还是比未知要好得多。我想像一间又大又冷、石壁石地板的房间,阴影躲在角落里。

“嗯,反正你还是得去。”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。“而且你早就该去了。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的,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,把你像只小流浪狗一样放在马厩里,唔,实在不像样。”“我不介意。”我绝望地冒险说道。

博瑞屈抬起头,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。“哟,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,是吧?”我低头不看他。“你就住在这里,”我赌气指出,“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!”“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。”他简洁地说。“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,斐兹,就是这样。”我壮起胆子看向他,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。

“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。”我大着胆子说,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,我又加上一句,“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,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。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,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,让它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,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。”“唔,”他说,“我没有……过来这里,斐兹,小子。”我像小狗般走过去,走向我唯一的主人,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,就像我是头猎犬般。

“好啦,别害怕,没什么好怕的。再说,”他说,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,“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,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!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,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,斐兹,嗯?这样可以吧?”“我想是吧!”我咕哝着说。